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医院“三学”发展战略,实现“三最”发展目标,不断提升我院的教学质量,强化院、科两级对进修生的管理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拟订本管理办法。
第二条 科教科为进修生的业务管理部门,负责进修申请受理、资格审查、录取以及进修生在院期间的行政管理;培养科室负责进修生的岗前培训、业务指导、技能培训和日常管理。
第三条 承担我院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任务的科室(详见附件1),方有资格接收进修人员,未经科教科同意,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,对擅自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,一律不予补办进修手续,出现任何责任事故,由接收科室及进修生本人负责。
第二章 招收管理
第四条 医院原则上每年定期招收进修人员,分别为3月、6月、9月,共三批。招收的专业技术进修人员应当具备有效注册的执业资质。
第五条 拟申请来我院进修者,如实填写《进修申请鉴定表》(附件2),并完成所在医院的审核批准(加盖公章)后,将《进修申请鉴定表》、所在医院出具的进修介绍函/信(加盖公章)执业证、资格证及学历(学位)等证书扫描发送至zxykjk1@163.com邮箱,科教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发放《进修录取通知书》。
第六条 进修生应在规定时间,持《进修申请鉴定表》、《进修录取通知书》及相关材料到我院科教科办理报到手续,资料不齐者,不予受理进修报到。交费后由科教科统一发放进修生胸牌并分配到科室。
第七条 进修时长有两种选择,分别为6个月、12个月,进修费按1200元/月标准收取。
第八条 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到财务科一次性支付,交费后持发票到科教科备案存档。进修生在进修过程中,因任何原因终止进修时,其所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。
第九条 进修生日常管理,参照附件3执行。
第十条 进修生住宿管理,参照我院《学员住宿管理规定》执行。
第十一条 进修生奖惩管理,参照附件4执行。
附 则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科教科负责解释。